偃师市伊洛园区
| 工业园区 |2011-10-07
偃师市政府在诸葛镇、 李村镇继续行使行政及经济管理权限 (洛阳市政府授权或委托伊洛园区管委会的管理权限除外)。负责园区现状地域内行政及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; 加强对园区空地现状的管理,禁止出现私搭乱建、乱栽树木现象;对伊洛园区管委会提出的基础设施和入园项目建设,负责征地、拆迁、安置及周边环境的治理;协助伊洛园区管委会落实园区总体规划、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规划等,禁止出现违反园区规划批地、 占地、违规建设的现象,园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、 新上项目及农村宅基地审批时,应征求伊洛园区管委会意见;负责偃师市引进且经伊洛园区管委会同意的入园企业的报批、 管理和服务。